阳春三月,最是一年好风光。近日,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,一场妙趣横生的《北京节水条例》科普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居民参与。主持人在台上提问:“水循环有几种形式?开着水龙头,一分钟会浪费多少水?北京市人均水资源量有多少?”台下观众踊跃抢答。退休的张秀英大姐说:“我本来觉得这只是一场政策宣讲,没想到和咱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。这节水啊,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,要珍惜每一滴水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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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是一座严重缺水的特大城市,多年来年人均水资源量在100立方米左右。2014年南水进京后,北京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得到缓解,年人均水资源量提高到150立方米左右,但离国际公认的500立方米极度缺水警戒线仍有较大差距。
为积极应对水资源紧缺问题,今年3月1日起,《北京市节水条例》正式施行。条例适用于北京市取水、供水、用水、排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全过程节水及监督管理活动。作为首都全面节水战略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,条例把节水工作从过去的一个部门工作转变为全社会节水、全领域节水和全过程节水,这不仅是北京节水的一个新起点,更是北京节水工作的一个里程碑。
北京市水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潘安君表示,该条例将近年来节水治水新理念、新探索、新实践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法制化,为更高水平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节水始终是解决首都水问题的根本出路。北京市在节水上下足“绣花”功夫,从节水家庭、节水校园、节水单位等不同领域,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。
新实施的条例把握北京这座超大城市的运行特点,以“健全管理模式,强化协同监管,实现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精细化管理”为目标,建立“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行业管理、市场调节、公众参与”的全面节水工作机制: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强调“取供用排”全过程节水优先;突出向科技要水,支持先进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;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探索推动用水权改革,激发节水内生动力,引导全社会形成节水良好风尚;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管理,发现浪费用水行为及时处理。
条例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,加强监督执法,曝光典型案例,形成法治震慑。北京市水务局法制处处长张亮介绍,对从园林绿化、环境卫生、消防等公共用水设施非法用水的,将由水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对相关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对相关个人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近年来,北京市坚持节水优先、量水发展,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,着力在“优先”和“刚性”上下功夫,紧紧把握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,对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作出明确部署,相继出台了节水行动实施方案、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管控实施意见、区域水评和水要素管控规划、水资源“取供用排”统筹协同监管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,推进节水治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连续20年保持“全国节水型城市”称号。
潘安君介绍,北京还将尽快出台条例实施配套文件,构建完成配套制度和标准体系,修订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、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制度、节水设施“三同时”等制度,加快制定2023年度北京市生产生活用水计划及水资源配置方案,将年度用水计划和重点节水任务纳入总河长令。
北京将严格执行年度水资源配置方案,最大限度用足用好南水,落实地下水压采要求,涵养地下水资源。在工业用水方面,建立用水台账,创造条件利用雨水、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;大力推进节水改造,利用高精尖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大力实施工艺节水、循环水回用、水梯级利用、废水处理再利用等节水技术应用。
“加强节水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”潘安君表示,让节水成为每个单位、每个家庭、每个人的自觉行动,不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,为保障首都水安全、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,努力营造节水、爱水、惜水、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。(记者 张景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