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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《交易实况》报道,2023年6月2日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对菲律宾正式生效,至此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、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。这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、经贸规模最大、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。
RCEP全面生效会为区域经济和各国发展带来什么?记者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副教授陈建伟。
陈建伟认为,RCEP全面生效后,区域内的产品竞争力会越来越强,资本的跨界流动也会愈加频繁,劳动力流动、信息流动以及物流整合的程度会更高。对我国而言,RCEP使我们在走向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。从推动RCEP签订、到各方实际执行,是我国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体现。
陈建伟建议,RCEP全面生效后,要进一步促进原材料、产品、技术、人才、资本、信息以及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。当前,制约资源要素流通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,一是运输成本、传递成本,二是制度壁垒。前者很好解决,更重要的是打破非关税壁垒、降低制度性成本。
RCEP全面生效之后,企业应该如何吃透规则、用好规则?陈建伟认为,企业要适应规则,尤其要用好原产地规则,这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在RCEP区域内流动以及向区域外流动至关重要。
第二要吃透关税规则,优化外贸策略,比如有些企业的传统市场可能在欧美,随着RCEP的实施,可以考虑适当调整外贸策略的重心。
第三,RCEP区域内很多国家原材料成本很低,企业利用这点可以优化供应链管理,同时在新产品开发、营销策略以及国际商务合作方面不断升级。企业应通过RCEP的关税优惠降低成本,同时强化产品创新,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拿到更好的市场溢价,进一步提升出口竞争力。